1) 超高问题。
根据高层建筑物本身的抗震需求,对于建筑物本身的高度也需要按照规范进行详细的规定,确保高层建筑物高度的设计能够满足抗震提出的要求。就高层建筑物的超高问题而言,原本将限制高度规定在A 级高度,但是随着新规范内部条例的改进,对于超高规定的要求也逐渐地详细,新的规范里不仅对限制高度为A 级高度加以限制,还做出了进一步的细化处理,增加了B 级高度。如此详细、具体的规定,也让高层建筑结构设计处理的措施与方法有了进一步的改变。在实际的建筑高层结构设计中,如果没有重视到建筑结构的改变,忽视了高层建筑超高的问题,就会对整个工程造价与施工进度产生影响,所以,在施工图纸的审核时,一旦发现问题,必须组织与建筑物建设相关的专家对施工图纸进行重新的论证,避免因为设计问题对高层建筑结构产生影响。
2) 规则性问题。
在新的高层建筑结构规范要求中,对于高层建筑结构规则性问题出现了更多的限制,比如: 对于结构嵌固端的上层和下层的刚度都有着相应的规定,同时,也规定了平面的规则性等。另外,在新的规范当中,对于高层建筑不能采取影响规则性的设计方案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因此,为了确保建筑工程能够按照设计标准进行下去,避免施工后期针对问题进行结构设计改动,在设计高层建筑结构时,就应该针对标准规范进行严格的限制。